2008年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作者:发布时间:2007-09-07浏览次数:3476

 

各有关学院、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动高校的内涵建设,增强高校教师科研创新能力,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提高高校教师加强基础性研究、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和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能力, 2008年度上海市教委设立科研创新项目,根据市教委通知(沪教委[2007]30号)的要求,现将有关申报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及条件:
  1.2008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分自然科学类项目和人文社科类项目,每类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项目资助额度为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15万元/项,自然科学类一般项目8万元/项;人文社会科学类重点项目5万元/项,人文社会科学类一般项目3万元/项。
  2.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为1-3年,项目起始日期均为2008年1月。
  3.科研创新项目的中心是“创新”,因此,选题要体现学科特色,要具有创新性、开拓性和高起点,要瞄准学科前沿,注意与新学科、边缘学科交叉,特别鼓励我校教师与部属高校教师联合申报。
  4.历年市教委课题(含教委重点项目)在2007年12月31日之前尚未结项的教师不能申报,但是如果能保证在2007年12月底前结题的,则可以申报。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书一律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自然科学类或人文社科类),请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shmec.gov.cn)“表格下载”中下载。申请书请用 计算机 填写后,用A4纸打印、复印,在左侧装订。
  2.请申请者在填《申请书》前,认真学习《申请书》前面的“填表说明”和市教委新印发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
  3.纸质申请书一式6份连同电子文档于9月21日16点前,自然科学类交科技处、人文社科类交社科处;另外,请各学院、部门同时填写《汇总表》(附件2下载)后统一送交科技处、社科处。
  4.由于限额申报(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6项,一般项目15项;人文社科类重点项目10项,一般项目15项),请自然科学类申报者准备答辩(重点项目准备10分钟PPT,一般项目5分钟PPT,时间初步定在9月25-26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文科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申报过程中,若有问题请及时与科技处、社科处联系:
  科技处联系电话:64322385  联系人:黄德平   E-mail:deping@shnu.edu.cn
  社科处联系电话:64322433  联系人:公  磊   E-mail:kych@shnu.edu.cn

 


                   科技处    社科处
                    2007年9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