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作者:发布时间:2007-06-25浏览次数:4890

 

各学院、各单位:
    暑假即将来临,根据上海师范大学《关于2007年暑假安排的通知》,现就做好我校暑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各单位要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并组织安全自查,督促师生员工离校时将贵重物品带回家并关好门窗,切断水、电、煤气,对检查出的问题、隐患及时消除,严防各类重、特大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二、各学院、单位要安排好假期中留校学生的住宿,并尽可能安排在二楼以上宿舍集中居住,避免分散居住,以策安全。
    三、切实安排好假期期间的人员值班,并将假期中值班人员名单、值班部位、联系电话以及留校学生名单和居住宿舍等情况于6月25日前分别报校办和保卫处。
    四、夏季气候炎热,易发生火灾。严禁违章使用各类电器、石油液化气和违章进行明火作业。请各单位务必做好以“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破坏”为主要内容的防范措施,确保学校安全。
    五、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工作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值班期间要经常对本单位各部位进行巡查,发现情况要果断处置,并及时向保卫处、派出所报告(报警电话64322647、64323110)。
    六、要加强对物资、设备、实验室、车间、食堂、宿舍、仓库、商店、临时工居住地的管理,特别要加强对公共聚集场所、计算机房和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严禁在教学区、生活区、外包建筑工地、临时工棚及其周围30米以内燃放烟花爆竹,对违反规定者严肃处理;如造成火灾事故的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师生员工在暑假期间外出旅游、探亲访友时,要注意防暑降温及人身安全,保管好自己随身携带的现金及物品,以防被窃或丢失。
  特此通知。


                      上海师范大学保卫处、派出所

                       二O0七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