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2007—2008学年上海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作者:发布时间:2007-03-19浏览次数:4369

 

各学院、各部门:
    接上海市教委的通知,为加快高等学校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加强青年学术骨干教师队伍的培养,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我校拟择优推荐两名教师参加“上海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

    选派范围:
    列入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青年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上海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后备人选”、“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获得者。

    选派条件:
    1.在国内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3年以上,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
    3.45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40岁以下具有硕士学位以上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培训的讲师。

    选派程序:
    1.学院推荐。被推荐者个人填写《上海师范大学教师进修申请表》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院领导签署意见后于3月23日前交人事处。
    2.学校择优推荐,报市教委审核。
    3.经市教委审核同意选派的教师应积极主动与接受学校及导师联系,在征得接受方同意后将经市教委审核盖章的《推荐表》一式二份于5月31日前报送至接受学校。

    此项目有关信息可查阅教育部武汉中心网www.train.whu.edu.cn

人事处
2007年3月19日

    附:《上海师范大学教师进修申请表》
        《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各接受学校、学科、导师及课题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