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06年度上海师范大学人文社科科研奖励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作者:发布时间:2007-03-13浏览次数:5581

 

文科各学院、所及有关单位:
  根据校科研奖励办法,2006年度的校科研奖励申报工作已开始,具体实施的要求如下:
  1、有关奖励的对象、范围、标准、条件与程序按新修订的《上海师范大学科学研究奖励办法》(2005年10月修订)和《上海师范大学创作与竞赛类成果奖励办法》。
  2、奖励内容:凡2006年度(2006-1-1 ~ 2006-12-31)

  ①、获得市级以上科研项目以及有市级以上项目经费到位者;

  ②、奖励办法中所规定的学术论文;

  ③、获得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者。

  3、申报时限:自2007年3月13日起至2007 年3月27日止。
  凡超过规定时间上报的奖励材料,一律于2008年奖励。

  4、获奖成果、学术论文、项目、均由个人申报,院、所初审,社科处审核,报主管校长批准。

  5、凡在申报阶段不在校的教职工和学生,由其所在的院、所通知到有关人员。

  6、科研奖励申报表按2006年新表填报 ,并在表上注明奖励所得金额的领用形式(现金或转入科研经费本并注明经费编号)
  (1) 附表一:获奖成果奖励申报表
  (2) 附表二:科研论文奖励申报表
  (3) 附表三:科研项目奖励申报表

  所有申请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科研奖励的申请表一份及相关必备材料一套,以学院、所为单位上报学校社科处。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填写好《科研奖励汇总表》,于规定时间内上报社科处。

  上述事宜联系人: 江家鸣;  电话:64322433;  办公地址:行政大楼701室;Email:shkchc@shnu.edu.cn

 

                         社科处
                       200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