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上海师范大学原行知教职工购房补贴复核情况公示(第三榜)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作者:发布时间:2007-01-10浏览次数:5820

 
  一、根据《上海师范大学住房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及《“上海师范大学住房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若干内容的解释》的规定,对原行知的教工申请房补的重新审核情况实行三榜公示。广大教职工可以口头、书面、电话等形式行使监督权;
  二、按照国务院国发(1998)23号文和上海市沪府发(1999)38号文件的要求,为申请人建立个人住房档案,凡发现本人或他人资料有误,或有情况需要反映,请记住档案编号,以便查找;
  三、第三榜定榜之后,在兑取房补时,兑取人必须签署诚信承诺书,保证申请材料真实、无隐瞒;
  四、凡申请材料不齐的未列入第三榜;
  五、第三榜公示时间从即日起至2007年1月16日止。
  六、办理兑取房补手续的时间和地点:
   1.地点:虹口区四达路227弄6号底楼,时间:2007年1月18日上午9:30-下午14:30;
   2.地点:徐汇校区办公楼604室,时间:2007年1月1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5:30。
 
                     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200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