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二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学校办公室作者:李冰冰发布时间:2019-08-09浏览次数:986

文科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根据上海市政府发布的《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励规定》(沪府发[2016]5号),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评奖委员会发布《关于<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励规定>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决咨奖委[2017]1号),《关于开展第十二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的通知》(沪决咨奖委[2019]1号)和关于公布《关于关于第十二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决咨奖委[2019]2号),经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审委员会研究决定,正式启动第十二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根据市评奖办的具体要求,我校的评奖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奖范围

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完成,符合评奖有关规定的具有前瞻性、原创性等的优秀决策咨询研究成果。

已经获得国家级、部级或者市级其他奖励的研究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等争议的研成果,不属于评奖范围。

二、申请

(一)申请受理日期

2019年8月6日至2019年9月6日,为本届评奖网上申请日期。

(二)申请奖项的规定

继续实行分类设置奖项、分类申请的办法。即设置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简称研究成果奖)和内部调研成果奖(简称内部调研奖)。

研究成果奖申请对象是:申请人为非本市党政机关的单位和个人,且成果第一完成人为非本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内部调研奖申请对象是:申请人为本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或成果第一完成人为本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本通知所指本市党政机关,含本市人大、政协和民主党派等机关)。

(三)申报数量

为充分发挥评奖对决策咨询研究工作的推进作用,本届评奖规定:单位或个人申请奖项,同一第一完成人的成果,申请数量不能超过两项,凡超限申请均无效。

(四)网上申请系统

本届评奖全部实行网上申请。

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和内部调研成果奖,均通过“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网上申请系统”申请。

申请入口一:请直接登录“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网上申请系统”(网址为:http://183.194.248.156)。

申请入口二:请登录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点击“评奖工作”栏目--“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申请入口”字样

请申报人务必于2019年9月6日前,完成网上的申报。过时,申报系统自动关闭。

(五)申请程序

1、申请人申请评奖,应当首先进行网上申请,按有关要求和说明填写、提交统一格式的申请书,并需在网上上传成果摘要和成果报告电子文档(超过上传文件大小限制的成果报告需另提交成果光盘)。文本上传网上申请系统,经网上预审通过后,打印申请书。

2、网上申请结束后,申请人需提交以下书面申请材料:

(1)经网上预审通过的申请书(一式四份,其中原件一份);

(2)研究成果报告(一式三份,其中原件一份);

(3)研究成果摘要(一式四份,其中原件一份);并将电子版本发送至:libing021@shnu.edu.cn

(4)研究成果已被政府部门采纳应用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其中原件一份)。

此外,超过上传文件大小限制的成果报告还须同时提交报告光盘。如评奖办认为有必要,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身份证明。

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截止日为2019年9月9日下午5时前。请各位申报人务必于此日前上报材料,由社科处统一进行审核,报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评奖办。

申请材料提交后,申请人不得对申请内容进行变更;申请材料不再退回。

(六)研究成果摘要撰写要求

1、研究成果摘要不仅是对全文进行缩写,还要包括研究成果重要观点、论证、创新点和对策建议等内容,要列出成果名称、主要完成人和成果完成时间等信息;

2、字数:约3000字;

3、申请研究成果奖的,获奖后将汇编出版获奖成果摘要,摘要内容应当可以公开发表;

4、第一完成人签名同意。

友情提示:

1、请申报人尽早登录申报系统,以免在临近申报截至之日时,因网速减慢等因素,延误申报。

2、做到学术诚信,严禁弄虚作假行为。

3、学校拟定于8月26日邀请专家进行针对性辅导,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有兴趣参加的老师8月26日前将相关材料发送至上述邮箱地址。

上述事宜联系人:李冰冰、江家鸣,联系电话:64326318、64322433,联系地址:行政办公楼701室。

社科处

2019年8月7日

附件:

1、2019年第十二届上海市决策咨询优秀成果奖奖励规定实施细则

2、2019年第十二届上海市决策咨询优秀成果奖评奖活动实施办法

3、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励规定(沪府发20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