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度上海市“曙光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学校办公室作者:发布时间:2019-05-17浏览次数:4015

各有关学院、部门:

“曙光计划”旨在通过科研项目扶持,着力打造一支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强、科研水平高、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的高校教师队伍,由市教委和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管理、共同实施。为进一步做好2019年度 “曙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曙光计划项目

2019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人应具备博士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40周岁以下(197911日以后出生)等条件,并应是学校重点培养的在编在岗青年教学科研人员。

“曙光计划”中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用于项目相关的科研支出。为进一步激发调动教学科研人员的科技创新活力,增强教学科研人员获得感,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还将对本次获得资助的教学科研人员给予一定金额的一次性个人奖励。

2曙光计划思想政治类项目

2019年度曙光计划思想政治类项目申请人应是学校在编在岗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该项目实行单独申报,每校限报1名。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德育处按照申报条件组织初审,推荐参加统一答辩。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书一律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上海市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2014年版)》,可从上海教育网(http://edu.sh.gov.cn/)或从本通知后的附件1中下载。申请书请用计算机填写后,用A4纸打印、复印,在左侧装订,并参考附件2上海市曙光计划项目评分表准备答辩PPT

2、学校受理截止时间:2019523日,请将纸质申请书一式7份连同电子文档于523日下午16点前,文科交社科处、理工科交科技处;由于限额申报,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的要求,通过校内遴选的申报者,将参加由他们组织的答辩评审,答辩时须由“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人本人参加,不得替代。不参加答辩者将视为自动弃权,所以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务必要保证能参加答辩。“曙光计划”项目答辩日期初定为20196月下旬,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申报过程中,若有问题请及时与科技处、社科处联系

科技处联系人:沈蓉蓉

联系电话:64322117  E-mail: doublerong365@shnu.edu.cn

社科处联系人:李正平

联系电话:64321772  E-mail:blueking@shnu.edu.cn

科技处、社科处

2019516

附件:

1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

2曙光计划项目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