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关于开展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学校办公室作者:发布时间:2019-04-29浏览次数:3700

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上海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持续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98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赛区)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现正式启动上海师范大学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教师和项目团队参赛。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敢为人先放飞青春梦 勇立潮头建功新时代


   二、大赛官网和微信公众号

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

微信公众号:“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三、奖励政策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精神:

“指导学生项目荣获市赛金奖和银奖教师的相关项目,可优先参评市级教学建设和改革类项目以及市级教学成果奖,不占用学校推荐名额;指导学生项目荣获国赛金奖和银奖教师的相关项目,可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主要依据,经认定可等同于市级教学成果奖相应等级奖项。

中国建设银行为获奖项目举办互联网+”金融产品推介/宣传沙龙,向获奖团队普及金融知识,提高维护信用的意识;了解建行普惠金融的系列服务举措:从优惠便捷的开户产品套餐,到全流程电子渠道自助操作的信用贷款小微快贷,以及引入政府补偿、金额更高的微贷通、科技履约贷、担保基金贷等产品。横向可贯穿企业生命全周期,纵向能满足不同类型企业的个性化金融服务需求。

大赛帮助获奖项目对接天使基金资助;提供创业扶持,对接投融资平台,落户孵化基地及办公场地免费使用等服务。各学校还可以通过腾讯微校(weixiao.qq.com/shuangchuang)进行赛事宣传,腾讯云根据参赛团队的组别提供不同级别的免费云服务支持,给予项目激励和孵化指导。”


   四、市级奖项设置

1.上海赛区高教赛道设金奖20个、银奖40个、铜奖100个和优胜奖若干个,设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佳带动就业奖、最具人气奖等专项奖。

2.设优秀组织奖15个,根据校级初赛组织情况和市赛获奖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宣传发动不到位、校赛报名数量未达到要求、推荐进入市赛团队审核不严格的高校不得参评优秀组织奖。

3.设优秀指导教师奖。金奖、银奖项目的指导教师将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

  

五、参赛项目数量要求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要求:“本科高校参赛项目数量应不少于500项或参赛学生人数不低于在校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总数的10%。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并不应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入选国家双创示范基地、教育部和上海市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的学校要当好先锋,做好表率,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学院应根据本学院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人数(不含在职生)进行测算,各学院参赛学生数不能少于10%,最终报名人数和项目数将纳入2019年度学院绩效考核中相应指标进行考核(如未达标将根据未达标数在“学生竞赛”指标中扣除相应分数)。


   六、参赛项目要求

  (一)高教赛道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4.本赛道分为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5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A.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B.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A.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B.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C.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3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A.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B.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C.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A.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3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B.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C.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3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二)红旅赛道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5.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A)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B)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C)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A)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B)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C)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七、参赛对象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根据市教委相关要求,我校获得2019年度校级和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的所有项目团队都必须报名参加本项赛事。

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八、赛事安排

   1.启动报名

 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大赛官网或至微信公众号(任选其一)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945日起,截止6月中下旬上海市赛复赛前。

完成报名后,请扫描“大赛报名统计二维码”进行登记,以便学校组织开展校赛。

文本框:
大赛报名统计二维码

   2.校级初赛

5月底,开展校内初赛,确定入围校内复赛的项目,审核并遴选优秀项目参加市赛。

   3.校内决赛

6月中旬,学校将组织校外专家组对进入校内复赛的项目进行评审,遴选并推荐我校参加上海市赛的优秀项目。

   4.市级复赛

6月中下旬,市赛组委会组织市级复赛,评选出优胜奖、铜奖和银奖,以及晋级市级决赛的项目。

   5.暑期训练营

大赛组委会原则上针对晋级市赛决赛项目,于7月以封闭式集中创业培训形式组织暑期训练营。封闭式集中创业培训将邀请专家团队,与项目成员共同分享创业经验,并围绕创业计划、商业模式、团队协作、成长潜力等模块,提升项目创业质量。

   6.市级决赛

晋级决赛项目将以路演形式进行现场答辩和评审,决选出上海赛区高教赛道金奖,并进行颁奖典礼。大赛组委会将从市赛获奖项目中遴选推荐国赛候选项目。

   7.全国总决赛

大赛专家委员会对入围全国总决赛的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项目进行现场比赛,决出金奖、银奖、铜奖。

  

   九、联系方式

校团委联系人:何潇

联系电话:64322637  邮箱:hexiao@shnu.edu.cn

研究生院(部)联系人:许凯凯

联系电话:64323073  邮箱:lsxkk@shnu.edu.cn

教务处联系人:朱燕华

联系电话:64322110  邮箱:pw1235@shnu.edu.cn

  

  

上海师范大学教务处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部)

共青团上海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94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