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学校非实体性科研机构(文科)进行评估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作者:发布时间:2017-05-15浏览次数:848

各有关学院、部门:
多年来,我校已累计设立校级文科科研机构近百个,这些科研机构为我校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科研机构出现因负责人退休、调离或其它原因不能履行其应有职能的情况,一些机构存在“重申报、轻建设”的问题。为促进我校科研机构的规范管理,进一步推动学校科研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以及学校《关于发布〈上海师范大学科学研究机构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校发[2014]18号)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学校决定对非实体性科研机构(文科)进行评估。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估对象
非实体性科研机构,即由学校批准设立,隶属所在学院(部门),学校没有另外增加专职人员编制、办公经费和办公场所的科研机构。
二、评估范围
成立已满四年(2013年5月31日前成立)的非实体性科研机构。
三、评估程序
1、请各非实体性科研机构负责人按照《上海师范大学科学研究机构管理办法(修订)》的规定进行自我评估。
2、填写《上海师范大学科研机构评估表》。如需更换负责人,请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由所在学院(部门)签署意见后,连同评估表一同提交社科处。
3、社科处组织专家对非实体性科研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将在学校网站统一公布。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无故不按时提交评估表的机构,视为放弃,学校将予以撤销。
2、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31日。请相关科研机构负责人于2017年5月31前将填好的《上海师范大学非实体科研机构评估表》一式5份,报送社科处,并用E-mail将Word格式评估表发送至:shkchj@shnu.edu.cn。
3、《评估表》,一律用计算机填写,且采用A4纸打印、复印,左侧装订。
4、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与社科处联系,联系人:刘志惠  公磊 ,电话:64321858 ,E-mail:shkchj@shnu.edu.cn
社会科学管理处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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