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校内公开提名干部公告(2017年第4号)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作者:发布时间:2017-10-09浏览次数:3708

为扩大选人用人视野,进一步做好干部选任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公开提名部分处级领导岗位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提名岗位
学校办公室副主任
教师工作部副部长
二级学院党组织副书记、副院长(兼)
体育学院副院长(2个岗位)
数理学院副院长(2个岗位)
二、任职资格和条件
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上海师范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规定的干部任职基本条件,还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
1.学校办公室副主任
(1)现任副处级领导岗位;或具有正科级岗位三年以上的任职经历;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且具有相当正科级管理岗位工作经历一年以上。
(2)中共党员,具有三年以上党龄。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教师工作部副部长
(1)现任副处级领导岗位;或具有正科级岗位三年以上的任职经历;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且具有相当正科级管理岗位工作经历一年以上。
(2)中共党员,具有三年以上党龄。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二级学院党组织副书记、副院长(兼)
(1)现任副处级领导岗位;或具有正科级岗位三年以上的任职经历;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且具有相当正科级管理岗位工作经历一年以上。
(2)中共党员,具有三年以上党龄。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体育学院副院长
(1)现任副处级领导岗位;或具有正科级岗位三年以上的任职经历;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且具有相当正科级管理岗位工作经历一年以上。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数理学院副院长
(1)现任副处级领导岗位;或具有正科级岗位三年以上的任职经历;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且具有相当正科级管理岗位工作经历一年以上。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公开提名方式和程序
1.公开提名采取组织提名、他人提名、个人自荐等形式。组织提名由二级单位党组织、机关部(处)提名。组织提名、他人提名、个人自荐均需填写相关提名表(见附件)。
2.干部选拔任用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上海师范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规定程序执行。
四、公开提名截止时间
请于2017年10月13日(周五)16:30前将相关提名表以书面形式,亲笔签名(盖章)后,投入设在徐汇校区行政楼大厅内设立的票箱内,也可以E-mail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党委组织部(桂林路100号行政楼908室)
联系电话:64322682
E-mail:zzb@shnu.edu.cn
 
上海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7年10月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