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上海市活动的补充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作者:发布时间:2017-04-26浏览次数:1104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全国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上海市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更好地在我校范围内选拔优秀作品,现将活动补充通知如下:
一、艺术作品类
根据《通知》要求,我校艺术类作品最多报送8件,可报送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和微电影六类艺术作品形式。由于我校易衡书社和人文与传播学院的微电影小组纪录片《轨迹》为上海市教委大艺展扶持项目,根据市教委要求为必报项目,因此我校实际选拔艺术作品为6件。
艺术作品项目涉及我校美术学院、谢晋影视艺术学院、人文与传播学院的艺术专业学生及校团委、其他学院的非艺术类专业学生。我们建议专业组作品(美术学院、谢晋影视艺术学院、人文与传播学院)各学院最多报送2件,并且标注顺序(1为选送,2为备选),非专业组作品我们将根据各学院、部门报送情况组织专家评审。(艺术作品报送详细内容参见附件8、附件10)
艺术类作品提交时间提前至:2017年4月28日
二、艺术教育科研论文
根据《通知》要求,我校可报送艺术教育科研论文4篇,由各相关学院、部门组织艺术类专业及非艺术类专业教师开展论文申报工作,校学生艺术中心将聘请专家对各学院及部门提交的艺术教育科研论文进行评审,择优报送。(艺术论文报送详细内容参见附件8、附件10)
 
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提交时间提前至:2017年4月28日
校学生艺术中心
2017年4月26日
附件8:沪教委体[2017] 9号文件
附件9:专业代码一览表
附件10:关于全国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上海市活动的报送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