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由我校“理论法学”校级重点学科举办,“法理学的性质”全国学术研讨会在我校召开,来自复旦大学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山东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法学院、浙江大学法学院、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高校和科研机构的20多位专家学者,以及我校法学专业的部分教师和研究生参加了研讨会。

法理学这门学科是法学专业的一门基础学科。长久以来,因其学科性质及其所担当的法学专业的政治教育功能,法理学在法学教育的课程体系中一直居于核心地位,但随着法学的专业属性高度彰显,法理学的重要性受到部门法学的质疑。
针对上述问题,如何看待法理学这门学科的基本性质,法理学的概念框架体系,法理论为什么是重要的,法理学为法律实践能提供什么样的指导,法理学知识与部门法的关系,等等,与会学者进行了系统和深入的讨论。这次研讨会对深化法理学的基本理论研究,法理学的学科结构体系,具有一定的促进意义。

法理学这门学科是法学专业的一门基础学科。长久以来,因其学科性质及其所担当的法学专业的政治教育功能,法理学在法学教育的课程体系中一直居于核心地位,但随着法学的专业属性高度彰显,法理学的重要性受到部门法学的质疑。
针对上述问题,如何看待法理学这门学科的基本性质,法理学的概念框架体系,法理论为什么是重要的,法理学为法律实践能提供什么样的指导,法理学知识与部门法的关系,等等,与会学者进行了系统和深入的讨论。这次研讨会对深化法理学的基本理论研究,法理学的学科结构体系,具有一定的促进意义。
(供稿、摄影:法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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