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新中国教育名家大师”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作者:发布时间:2017-04-19浏览次数:447

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关于教育和教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新中国成立以来涌现的教育名家大师的深邃思想、高尚精神和先进事迹,中国教育学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教育报刊社、人民教育出版社等单位联合发起推选“新中国教育名家大师”活动,拟在全国范围共推选100名长期从事教育工作、在教育领域做出卓越贡献的新中国教育名家大师(含部分已故者)。请各二级单位认真组织推选。要求如下:
一、推选条件
1. 心系民族命运,饱含赤诚的爱国情怀和教育情怀,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 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品行高洁,充满大爱,是社会道德的模范。
3. 教育思想丰富,理论建树丰硕,创新意识强,有教育界广泛认可的代表作,对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的教育理论、实践产生了重要影响。或致力构建中国当代教育思想理论体系,对夯实理论基础、完善学科体系贡献很大;或创新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形成了自己鲜明独特的教学理念、教学风格和教学特色,带出了一大批优秀教师,培养出了一大批优秀人才;或直面教育重大现实问题,办学治校成就突出,引领和带动了区域乃至全国教育改革发展。
4. 具有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在社会上享有崇高声誉、具有深远影响力,受到教育界人士拥戴和人民群众认可。
二、推选流程
1. 4月24日前,各二级单位推荐人选,填写《新中国教育名家大师人选推荐表》(表格附后),报到校人事处。
2. 4月26日前,校领导和职能部门审核和评选,确定候选人。对候选人教育理论建树、实践成果及主要事迹等情况进行公示。
3. 4月30日前,学校上报推选人名单至组委会。
三、其他
组委会将对100名“新中国教育名家大师”进行持续宣传,整理出版其教育思想与实践成果,在全国教育系统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并树立教育自信,激励后人前进。
 
联系人:黄老师 地址:行政楼401室
电子信箱:hzl@shnu.edu.cn
微信:shnuhzl 
 
人事处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