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对外校际学生交流通告(2017年第3号)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作者:发布时间:2017-03-28浏览次数:4252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培养和提高学生跨文化交际能力,全面提升本校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尤其是外语的实际综合运用能力,我校与国外姐妹学校合作开展学生校际交流项目。现继续在全校范围内招收2017年度校际交流学生,特此通告。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介绍

01

美国纽约州立大学Oswego分校学生交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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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美国宾州印第安纳大学学生交流项目

03

美国华盛本大学学生交流项目

04

美国兰德大学学生交流项目

05

德国吕内堡大学学生交流项目

06

日本椙山女子学院大学学生交流项目

07

悉尼大学学生交流项目

08

墨西哥泛美大学学生交流项目

09

文莱大学学生交流项目

10

以色列海法大学学生交流项目

11

芬兰坦佩雷大学学生交流项目

12

博茨瓦纳大学学生交流项目

13

新西兰奥克兰大学1+1+1硕士双学位项目

14

2017年度“精英学子”海外专业见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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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美国圣地亚哥州立大学专业实习与培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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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白俄罗斯明斯克国立师范大学暑期项目

17

加拿大哥伦比亚大学暑期项目

 

 

 

报名方法及时间

 

1.项目0113

1)从学校主页(www.shnu.edu.cn) “快速通道”进入“一站式服务”平台。登录后,进入“学生校级交流”版块。

2)根据项目要求,选择符合个人意愿的交流项目,填写个人信息。

3)上传成绩单等相关证明材料(如大学四/六级考试成绩单、托福/雅思成绩单、大学奖学金证书、其他大学期间各类奖励证明或资格证书等)扫描件。

4)完成所有在线资料填写,提交申请。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学生一站式服务平台指导图示

* 申报时请先登陆外方院校网站,确认是否有与本人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可供选择。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5

 

2.项目14

    请仔细阅读项目附件,并根据项目要求和报名流程,进行校内报名。

 

3. 项目1517

该类项目为学校代转海内外合作机构交流项目,请根据项目附件要求报名。申请人申请前必须仔细阅读并核实项目信息;一旦申请成功,务必注意出行安全,购买在外期间保险并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学生必须经院系批准、学校备案后方可出境交流。

    

 

联系人:国际交流处 张老师  (徐汇校区西部外宾楼北楼309室)

联系电话64328849

国际交流处

2017329

附件:2017年度“精英学子”海外专业见习项目详情

 

附件:2017年度“精英学子”海外专业见习项目详情

附件:美国圣地亚哥州立大学专业实习与培训项目详情

附件:白俄罗斯明斯克国立师范大学暑期项目详情

附件:加拿大哥伦比亚大学暑期项目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