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暑期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学校办公室作者:发布时间:2021-07-02浏览次数:1927


各学院、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2021年暑期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有序做好暑期工作安排

75日至716日,学生参加教学实习实践周,之后进入暑期。学院教职员工在完成本学期教学、科研和管理任务后,由各学院安排暑期轮休。机关和校直属部门从721日起轮休。

二、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各学院和各单位要强化安全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暑期前必须对教学、科研和生活设施,特别是对学生公寓、食堂、实验室、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部位和各类设施设备全面深入进行排摸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清除隐患。做好防汛防台、防火、防盗、防破坏和防事故工作;各机要部门要做好文件清理和保密工作,严防失密。各学院要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健康、安全、文明、有意义的暑期教育,安排好留校学生的生活,加强管理,确保安全。

三、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学院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动掌握国内外疫情变化情况,严格落实上级和学校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牢牢守住校园疫情防线。各学院和各单位要严格做好日常管理,继续做好“日报告”“零报告”,所有师生暑期要加强个人防护,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减少非必要的跨区域流动,尤其不前往中高风险所在地区(动态调整发布),师生出国(境)必须严格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四、认真做好值班工作

各学院、各单位要根据工作要求安排好暑期值班,值班人员务必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发生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学校办公室、保卫处及分管领导。学院与部门主要领导暑期手机应保持畅通。

暑期(双休日除外)值班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学校办公室、教务处(徐汇校区)、档案馆(徐汇校区)、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中心、财务处(徐汇校区)办理相关业务时间为每周二、五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请各学院和各单位填写“上海师范大学各单位暑期值班表”,于716日(周五)前分别报学校办公室(徐汇校区:xiaoban@shnu.edu.cn;奉贤校区:fxb@shnu.edu.cn)和保卫处(bwch@shnu.edu.cn)。暑期徐汇校区、奉贤校区总值班室电话分别为:6432264757122784

五、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99日起全校教职员工正常上班。910日至912日,研究生各年级报到注册,913日起正式上课。911日至912日,本科生老生报到注册,913日起正式上课。922日至923日,2021级本科新生报到注册,926日起正式上课。各学院、各单位要及时组织人员做好新学期的准备工作,全体教职工须按以上时间安排,提前14天返沪,做好相应准备工作。学校将视防疫形势,动态调整校园防控规定及秋季学期开学安排。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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