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21年度上海市人才发展资金资助的通知

发布者:学校办公室作者:发布时间:2021-06-11浏览次数:49

各学院:

为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优秀青年人才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根据《上海市人才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沪人社专〔202091号)的文件精神,现启动2021年度上海市人才发展资金资助受理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在我校从事创新创造工作的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上海领军人才团队成员和本市博士后设站单位的在站博士后,符合下列条件,可提出申请。

(一)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在站博士后需提供进站备案证明);

(三)申请当年未满40周岁(198111日及以后出生);

(四)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五)博士后设站单位的在站博士后应为202111日及以后进站。

二、资助重点

2021年度上海市人才发展资金重点资助以下领域和方向:

(一)围绕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增强创新策源能力,经本市确定的高峰人才团队成员、上海领军人才团队成员,以及在上海科创中心建设重点聚焦的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先导产业领域及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国家和本市确定的科研创新重大战略、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和研究计划中,取得重要原创性成果,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的专业技术人才;

(三)本市“五大新城”特色功能和主导产业的专业技术人才;

(四)经本市有关部门批准立项的20202021年度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工作中的主要参与者。

已列入国家和上海高层次海外人才计划、上海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资助、上海市青年英才开发计划、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等国家和上海市相关部门高梯次或同梯次人才培养和资助计划的,不接受申报。连续2年申报未入选,在当年度内无突出成果或新的业绩者,不接受申报。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要求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提供最新的个人简历。简历需包含但不仅限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最高学历学位、现任专技职务、现任行政职务、现任职务级别、从事学科专业领域、学科方向、研究方向关键词、从大学本科起的学习和工作经历。

(二)学院和学校审核、推荐

每学院可推荐1人,于202161611:00之前交纸质版简历7份至人事处人才办。学校将在所有申请人中择优推荐。

(三)被推荐人登录申报系统,正式填写信息、单位审核申报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64322863

电子邮件:SHIZI@SHNU.EDU.CN

办公地址:徐汇校区综合楼408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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