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孔子学院建设和汉语国际教育201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校办公室作者:发布时间:2018-09-06浏览次数:656

按照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以下简称总部)关于组织开展“孔子学院建设和汉语国际教育201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要求,我校相关申报工作即日启动。

1.课题申报工作按照《孔子学院建设和汉语国际教育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2.申请人可根据《孔子学院建设和汉语国际教育2018年度课题指南》(简称《课题指南》)所列选题的研究范围和方向设计具体题目申报。

3.本年度拟设课题项目共28项,包括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委托项目等4类。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个立项课题。

4.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采用公开申报和专家评审方式;委托项目由总部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委托专家团队实施。

5.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

2)申请人具有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职称和学位条件的,须有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其中,重大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丰富的相关教学、科研、管理经历。

4)申请人应组成课题组申报。申请人同年度作为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课题组成员只能参与1个项目。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可参与2个总部课题项目的申请。

5)具有孔子学院和汉语国际教育相关工作经历的申请人优先考虑申报、立项。

6)符合《孔子学院建设和汉语国际教育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中的其他相关要求。

6.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孔子学院建设和汉语国际教育研究课题申请书》,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7.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将组织初审、统一报送国家汉办/总部。

8.纸质申请书一式6份(含1份原件),原件须由申请人责任单位审核盖章,统一报送,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电子版。

9.申报材料递交时间、地点:2018年9月14日前;国际交流处208室

10.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均可从总部官网(http://www.hanban.org)下载。

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64321067

联系邮箱:cathine@shnu.edu.cn

国际交流处

2018年9月6日

附件1:孔子学院建设和汉语国际教育2018年度课题指南

附件2:孔子学院建设和汉语国际教育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附件3:孔子学院建设和汉语国际教育研究课题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