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文化传统视野下的当代中国法治”学术研讨会在我校召开

发布者:新闻中心作者:发布时间:2023-11-20浏览次数:188

11月18日,第三届“文化传统视野下的当代中国法治”学术研讨会在我校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吉林大学法学院、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吉林省法学会法治文化建设研究会、吉林大学法学院家事司法研究中心主办。会议共设有一个主会场和两个分会场。来自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武汉大学、浙江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山东大学、江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兰州大学、苏州大学、常州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甘肃政法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齐鲁工业大学、吉林财经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等二十余所高校的五十多位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围绕中国的文化传统与当代法治建设这一主题展开交流和讨论。

会议开幕式于上午9时在文科实验楼502举行,由我校哲学与法政学院刘振宇副教授主持,哲学与法政学院蒋传光教授和吉林大学法学院侯学宾教授分别致辞。他们对各位与会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对大会的主题作了充分的肯定,并提出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使传统法律文化变成根基稳固的平台,寻找适合我国法治文化发展的路径,探索相应的制度安排。

北京大学法学院朱苏力教授作主旨发言,题目是《“家”的发生》。他指出,家的发生与地理情况有关。中国的农业是精耕细作的农业,为了节省耕地、水源、公路等各种资源,人们聚居起来,形成中国式的村庄。正是因为人们的聚居行为才产生了儒家“父慈子孝、长幼有序、男女有别”等文化思想。可以说,是“家”的出现使儒家文化得以产生。

会议主会场的讨论于上海师范大学文科实验楼502举行,分为上下两个环节依次进行,每个环节有四位发言人与两位评议人。两个分会场下午同时进行,每个分会场设两个单元,每个单元有六位发言人和两位评议人。其中,第一分会场第一单元主题为“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法律传统”,第二单元主题为“中国传统经典中的法理”;第二分会场第一单元主题为“传统家事法理的创造性转化”,第二单元主题为“传统社会治理经验的创造性发展”。

闭幕式由吉林大学法学院吴梓源讲师主持,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王凌皞副教授、吉林大学法学院李拥军教授、我校哲学与法政学院蒋传光教授分别作总结发言。

王凌皞副教授肯定了本次研讨会的成果和价值,同时指出如何处理遵循传统和“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之间的关系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李拥军教授指出,文化传统和中国法治是紧密连接在一起的,现代化的改革离不开传统的支撑。对传统进行研究的目的,是为了更多更好地服务于现代。蒋传光教授对本次参会的专家学者表示感谢,随后就如何看待文化传统,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供稿、摄影:哲学与法政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