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暑期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学校办公室作者:发布时间:2017-06-21浏览次数:11233

各学院、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2017年暑期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6月26日至7月7日,学生参加教学实习实践周,之后进入暑期。2017级本科新生9月2日、3日报到并开始军训,军训至9月14日结束;2017级研究生新生9月15日报到。老生(含本科生和研究生)9月17日报到注册。9月18日起全体学生正式上课。
二、学院教职员工在完成本学期教学、科研和管理任务后,由各学院安排暑期轮休。机关和校直属部门从7月12日起轮休,9月14日起正常上班。
三、加强安全工作。各学院、各单位在暑期前必须对物资、设备、办公室、实验室、车间、宿舍等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清除隐患;要责任到人,做好防汛防台、防火、防盗、防破坏和防事故工作;各机要部门要做好文件清理和保密工作,严防失密。各学院要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健康、安全、文明、有意义的暑期教育,安排好留校学生的生活,加强管理,确保安全。
四、做好暑期轮休安排。各学院、各单位要根据工作要求安排好暑期轮休,下载并填写“上海师范大学各单位暑期值班表,于6月28日(周三)前分别报学校办公室(徐汇校区:xiaoban@shnu.edu.cn;奉贤校区:fxb@shnu.edu.cn)和保卫处(bwch@shnu.edu.cn)。轮休期间徐汇、奉贤校区总值班室电话分别为:64322647,57122784。值班人员务必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发生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学校办公室、保卫处及分管领导。学院与部门主要领导暑期手机应保持畅通。
五、学院(部门)组团离沪外出须提前5个工作日通过一站式服务平台填写“集体外出申报”并经学院(部门)负责人同意。正职领导离沪外出须提前填写“正职干部外出报告表”并报学校办公室和组织部备案。如需举办大型活动或会议,须提前5个工作日通过一站式服务平台填写“活动会议申报”,经学校办公室和保卫处批准后方可实施。
六、各学院、各单位要及时做好新学期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人员做好报到注册、军训和后勤服务等工作。
七、暑期(双休日除外)办公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学校办公室盖章,教务处(徐汇校区)办理相关业务,档案馆(徐汇校区)查档,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手续,财务处(徐汇校区)办理报销手续时间为每周二、五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