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克思主义学院校内专任教师遴选的通知

发布者:学校办公室作者:发布时间:2020-06-13浏览次数:2028

为深入贯彻全国和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市级“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增强马克思主义学院的立德树人能力,提高学院的教学科研水平,现拟在校内遴选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具体要求如下:

一、遴选对象

上海师范大学在编在职教工,且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学科背景的讲师、副教授和教授。

二、遴选人数

按实际申报情况,择优遴选15人。

三、遴选要求

(一)素质要求:原则上为中共党员(非中共党员须所在单位提供政审材料)。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二)学历要求: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有硕士学位特别优秀的可以考虑。

(三)学科背景:原则上要求本科、硕士或博士所学专业与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相一致或相关(含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伦理学、法学、新闻传播学、历史学、政治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等专业)。

(四)业绩要求:讲师、副教授有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学科的教学经验、同时主持1项省部级以上课题者优先,教授近五年发表过至少4篇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学科的CSSCI论文、同时主持1项国家级课题者优先。

(五)同等条件下,马克思主义学院兼职教师、兼职研究生导师优先。

四、遴选程序

(一)本人申请。申报人员填写马克思主义学院专职教师报名表、个人简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现所在单位+现专业技术职务”。报名时间截止到2020620日。

(二)资格审查。学院将根据报名情况提前通知申报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审查材料如下:

1.马克思主义学院专职教师报名表1份(见附件);

2.各类证书及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提供期刊原件)

(三)面试考核。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人员需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业绩成果、教学能力、思想政治表现等。面试需准备15分钟PPT试讲和3分钟个人介绍,试讲内容为马克思主义学院开设的课程。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学院主页上进行通知。

(四)录用。学院对于参加面试考核的申报人员按照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用,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录用后按校内调动办理手续并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五、聘后管理

(一)申报人员受聘后人事关系转入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非教学科研岗位人员被录用的,受聘后一般应参加学校“3+2”考核。

(三)硕士学位申报人员被录用的,原则上须在首个聘期内考上博士。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5610299099

邮箱:liyingying2019@shnu.edu.cn

  

附件:马克思主义学院专职教师报名表

  

  

马克思主义学院、人事处

202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