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13年度理工科科研奖励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作者:发布时间:2014-03-05浏览次数:2402

 理工科各学院、中心及有关单位:

    根据校科研奖励办法,2013年度的校科研奖励申报工作已开始,具体实施的要求如下:

一、有关奖励的对象、范围、标准、条件与程序按《上海师范大学科学研究奖励办法》和《上海师范大学文艺体类成果奖励办法》(20135月修订)实施。

二、奖励内容:凡2013年度(2013.1.1 – 2013.12.31

1、省部级及以上获奖成果;

2、奖励办法中所规定的学术论文(2012年度发表,2013年度被收录);

3、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以及有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结题者、单项到位经费超过30万的横向项目;

4、获得职务知识产权的发明人、设计人。

三、申报时限:自201335日起2013319止。

四、获奖成果、学术论文、项目、职务知识产权,均由个人申报,学院及所在部门初审,科技处审核,报主管校长批准。

五、凡在申报阶段不在校的教职工,由其所在的学院、部门通知到本人。

六、奖励金额一次性拨付入学院及相关部门的基金,由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发放给奖励对象。

七、博士后科研奖励

人事关系在我校的博士后的科研成果符合《上海师范大学科学研究奖励办法》(20135月修订)奖励要求的,学校予以科研奖励。人事关系不在我校的博士后(自筹博士后)的奖励办法如下:

1、科研成果独立署名为上海师范大学,按照奖励标准,给予全额奖励;

2科研成果第一署名为上海师范大学,按照奖励标准,给予60%的奖励。

所有申请者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科研奖励的申请表一份及相关必备材料,上交学院及部门。请各单位科研院长认真审核上报材料,由科研秘书填写好《科研奖励汇总表》3 27日前,将奖励申请表、相关附件及加盖部门公章的《科研奖励汇总表》,上报科技处。电子版的《科研奖励汇总表》发送至xiaofang@shnu.edu.cn

 

联系人:李晓芳     电话:643224183  办公地址:行政楼709

                                                                  

科技处

                                            201435

 

附件:

(1)附表一:获奖成果奖励申报表

(2)附表二:科研论文奖励申报表

(3)附表三:科研项目奖励申报表

(4)附表四:职务知识产权奖励申报表

(5)2013年度科研奖励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