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教育部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作者:发布时间:2014-01-13浏览次数:2803

各有关学院、部门:
2014年度教育部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任务项目类别
2014年度教育部专项任务项目主要包括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及申报程序见附件1、2、3、4的通知。
二、专项任务项目申请注意事项如下: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
本次项目分为:(1)一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5-6万元,研究年限为2年;(2)二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2万元,研究年限为1年;(3)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1万元,研究年限为1年。
一类、二类课题可根据课题指南(详见附件5)提出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立项宗旨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
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由高校专职辅导员(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自拟题目申报。课题应立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际问题设计研究题目,切忌空泛。每所高校最多只能参与每类课题的2个项目申报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可单独申报1项。
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其中,申报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的高校专职辅导员在填写《申请评审书》“申请者本人近三年来主要研究成果”栏时,请同时填写个人工作实绩。
★ 工程技术人才培养研究专项
本专项设立一般项目公开招标,每项资助经费10万元左右。申报题目参照指南(见附件6)。研究周期原则为2年,特殊项目经批准可延长1年;最终成果应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其中研究报告为必选项。本专项限全国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申报,每校限报2项。申请者应为上述高校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鼓励各高校联合企业及科研机构共同开展研究。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 教育廉政专项
申请者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这个总体要求,深入探索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特点、规律和对策,推进反腐倡廉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申报课题要着眼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的深入研究,提高针对性;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注重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研究,增强前瞻性;要紧贴教育改革发展大局,加强对教育改革发展中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注重应用性。
2014年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研究:准确把握全面深化改革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关系,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作用;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成果,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坚持立德树人正确导向,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吸收借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加强教育领域监督执纪和行业监管,促进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加强高校政治纪律建设;发挥新型媒介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
申请者应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申请者应根据上述要求,结合自身的研究专长拟定选题。每项课题资助7-9万元。
研究周期为1年,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半年;最终成果应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等。本次项目限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相关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和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及设有教育廉政研究基地的高校申报。每所高校限报2项。申请者必须是高校在编在岗的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等,能够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申请者应根据课题的实际需要,按照出成果、出人才的原则,组建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
申请者应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高校实际工作需要,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7)的总体要求,设计具体的研究选题进行申报。一类课题每项资助5万元,研究时限为2年。二类课题每项资助3万元,研究时限为1年。申请者必须是高校在编在岗的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相关管理岗位工作者,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应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按照出成果、出人才的原则,组建结构合理的课题组。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014年上述四类专项任务项目均需要网上申报。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1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四、申请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青年、后期资助、西部和单列学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专项。
五、自2015年起,连续2年(本次指2013、2014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1年本专项申请资格。
六、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本专项以高校为单位集中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4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 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申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和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的申报者通过申报系统自己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
申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和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的申报者,请将《申请评审书》发至xusongru@shnu.edu.cn,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的电子文档。
七、学校截止时间和上报材料要求
1专项任务项目学校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2月21日,专项任务项目书面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2月24日;请各有关学院、部门严格遵守学校的截止时间
2申报材料:
(1)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任务项目需上报完整准确的书面申请评审书(含A、B表)》一式2份包括原件1份)。也需要上报与书面申请评审书(含A、B表)》等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文档
(2)工程科技人才培养专项任务项目需上报完整准确的书面申请评审书(含A、B表)》一式2份包括原件1份)。也需要上报与书面申请评审书(含A、B表)》等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文档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需上报完整准确的书面申请评审书(含A、B表)》一式2份包括原件1份)。也需要上报与书面申请评审书(含A、B表)》等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文档
(4)教育廉政专项任务项目需需上报完整准确的书面申请评审书(含A、B表)》一式2份A4纸打印,AB表装订在一起)。与书面申请评审书(含A、B表)》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文档
(5)上述所有书面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评审书(含A、B表)》等一律用A4打印、复印,左侧装订。电子版请发至xusongru@shnu.edu.cn
八、其他事项
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学院科研副院长联系,也可直接与社科处联系:
联系人:徐松如     电 话:64321529    E-mailxusongru@shnu.edu.cn
 
 
附件:
 
 
 
 
社科处
201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