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配合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提升学校综合实力,根据《上海师范大学关于校级重点学科建设的实施办法》,学校决定启动第七期校重点学科(文科)建设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通过周期建设,培育一批基础较好,有发展前景的学科,使这些学科特色更鲜明、优势更突出,在教育质量、科学研究、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等方面有较大的提高,从而成为培养高质量人才、出高水平成果、解决上海与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发展重大课题的重要创新和研究基地。
二、有关条件和要求
1、本轮重点学科建设计划分基础研究型和应用研究型两类,每类都应有三个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在建设期内,基础研究型学科至少要申请到6项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应用研究型学科至少要争取到60万横向合作研究经费。
2、学科带头人应为研究生导师,年龄不超过55周岁,应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宽广的学术视野,具有创新性学术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并已经取得优秀业绩,在国内外有较高学术知名度。学科成员45周岁以下年轻教师应占学科总人数的50%,每个研究方向至少应有一名40周岁以下学科成员。最高年龄应能满足完成本届重点学科建设周期,且不超过学科成员总数的5%。学科队伍应具相对稳定性。学科成员原则上只进不出(除非调离学校),不可重复交叉,即每个学科成员不得同时为上一级或同级其他重点学科或各级创新团队成员。
3、如果已获其它建设平台资助的学科,如内涵建设、央财计划、一流学科等,不参加本轮重点学科建设计划的申报。
4、第七期校重点学科实行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估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即目标管理、量化管理、过程管理、绩效管理、问卷调查相结合。
5、建设周期为三年,即2014年—2016年。年度建设经费以20万为基准,最终核拨经费数额以核准通过的财务预算为准。每年的3-6月为绩效数据汇总或建设规划年度检查时期。社科处根据重点学科规划的执行情况,从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及学科负责人满意度、人均CSSCI论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人均科研经费、成果被摘引次数、高水平原创产出比、人均参与度等七个方面进行综合排名。年度绩效考核综合排名后三名的学科,下一年的经费依次按照5%、10%和15%扣减。
6、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1)申请者上报《上海师范大学校重点学科(第七期)申报表》,社科处组织专家评审,入选学科登录“上海师范大学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填报数据。
(2)申报学科所在学院应对学科负责人和学科成员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查,每个学科成员须填写个人申报登记表(包含在《上海师范大学校重点学科(第七期)申报表》中),经所在学院签章,个人签字确认后由学院统一报送至社科处。
(3)时间节点:
4月3日—15日组织材料上报社科处。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科研数据统计表、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申报截止时间为15日。
4月16日—24日社科处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初审。
4月25日—28日组织专家评审。入选学科登录“上海师范大学科研管理信息系统”。
7、材料要求:初审“申报表”、近三年即(2010年1月-2013年3月)科研数据统计表电子版和文本一式1份;相关佐证材料(各级各类项目合同书或学校签发的经费本;期刊的封面、目录、论文第一页;著作的封面、版权页等)复印件一套。
为保证材料审核工作有序进行,请申报学科将佐证材料依“科研统计数据表”条目顺序编排固定。
三、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社科处联系:
联系人:刘志惠 联系电话:64321858 E-mail:shkchj@shnu.edu.cn
社科处
2013年4月3日
2. 科研数据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