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2012年度管理人员定级,根据《上海师范大学科级(及以下)管理人员定级办法》(校发2009年2号)的规定执行。
按照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岗位设置目标,正、副科级管理人员不超过管理岗位的50%,去年起采取相应措施逐步达到岗位控制目标。
一、鉴于学校目前正副科人员总数严重超标现状,自2011年起采取“退二进一”的方法,即根据每年正副科退休人员总数的50%确定定级人数。
二、正副科定级人数分配由学校统筹,名额不下到各单位。今年定级人数在15人左右,其中正科8人,副科7人。
三、符合定级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考试,成绩合格有效期三年。
四、辅导员的定级工作由学工部统一受理与报送。
五、2012年度管理人员定级工作时间安排:
1. 10月17日前,各学院、部门填写科级管理人员申报表并报人事处办公室,人事处进行审核。(《科级管理人员定级申报表》在校人事处网页内下载)
2. 10月24日,人事处组织进行申报定级人员的行政能力测试。
3. 校人事小组讨论科级定级名单,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并在人事处网页公示定级结果,确认定级人员。
请各学院、部门按照文件规定认真做好有关工作,相关事宜请与人事处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孙晓雯
联系电话:64322650
人事处
201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