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度市本级大型科学仪器设施项目支出预算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6年度市本级新购50万元以上大型科学仪器设施项目支出预算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以市级财政资金全额或者部分出资新购、新建的,价格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含自筹资金部分),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的单台(套)科学仪器和实验设施。
拟申购大型科学仪器由各学院、各单位统一提交申报材料,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校内需求论证、统一规划并提交上级单位进行联合评议。
需求论证申报材料具体如下:
1、《新购50万元以上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申请评议表》(并附3家询价单,只提供一家报价的,请附唯一性说明)
2、《上海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论证报告》(3位以上专家的签字)
3、《新购50万元以上大型科学仪器设施预算单位汇总排序表(2026年度)》(盖单位公章)
4、《申请单位现有同类仪器设施基本情况和使用状况统计表》(盖单位公章)
5、按照《申请评议表》准备PPT(不超5分钟),包含内容:项目概况、申请购置理由(覆盖的学科范围)、必要性和紧迫性、预算金额、选型理由、主要技术指标及配置、现有大型科学设施使用情况、设备安置运行保障情况、未来共享情况等。
请各学院、各单位务必于2025年8月8日(周五)17:00前,将需求论证申报材料的最终版本发送至邮箱:zcb@shnu.edu.cn。
附件1.沪教委科〔2018〕3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高校大型科学仪器设施新购、管理和开放共享等有关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新购50万元以上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申请评议表(空白).doc
附件4.新购50万元以上大型科学仪器设施预算单位汇总排序表(2026年度).xlsx
附件5.申请单位现有同类仪器设施基本情况和使用状况统计表.xlsx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