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等来校开展内部控制规范建设专项检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作者:新闻中心发布时间:2014-12-25浏览次数:26916


        12月22日,学校召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委对学校内部控制规范试点建设情况的调研检查专题会议,上海市财政局会计处副处长倪伟民、上海市教委财务处副处长宋懿琛等,学校党委副书记葛卫华以及校办、监察处、审计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设备处、基建处、社科处、科技处、图书馆、资产经营公司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审计处处长顾桂焦主持,校党委副书记葛卫华致欢迎辞。

        2012年11月29日,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财政部发布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上海市财政局结合实际情况,于2013年10月在全市范围内选择7家单位作为首批内部控制规范建设的试点单位,我校是唯一的高校试点单位。

        会上,财务处处长褚贵忠代表学校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工作组向检查组介绍了学校内部控制规范建设的实施方案,以及内部控制规范建设的情况。学校主要从制衡机制建设、财务管理构架、内部控制环境建设等方面,以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建设为基础,通过梳理工作流程、建立廉政风险评估机制,采用分级授权审批、归口管理、预算控制、单据控制、财产保护控制、信息公开等方法,落实学校各项内部控制制度。

         宋懿琛在讲话中指出,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建设,有助于当前正在进行的上海教育综合改革的实施,有助于高等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的转变。宋懿琛认为我校内控制度基础扎实、内部丰富、管理规范,上海市教委也正通过课题研究、广泛调研推动教育行业的内部控制规范工作。他希望上海师大的内部控制规范建设为下一步推动上海市教育行业的内部控制规范的建设工作起到引领作用。

        倪伟民作了调研检查总结,他对我校的内部控制规范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对学校领导重视、各方配合,校办、监察、审计、财务、资产等部门共同开展的工作模式,以及根据财政部2012年出台内控等各类文件后及时修订各类规章制度、采取各项措施保证内部控制有效实施予以肯定,高度赞扬学校以三大指标、六个维度、十六个要素构建的风险评估机制极具内控规范特色,同时也对学校编制《内部控制手册》进行了专业指导,并希望学校需加强合同管理制度的建设、单位层面的风险评估等目前较薄弱环节的工作。


        据悉,学校在内部控制规范建设过程中,由学校办公室牵头,财务处、审计处、监察处、资产管理处、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基建管理处、社科处、科技处、图书馆、资产经营公司等部门,通过认真学习、广泛调研、深入分析,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梳理业务流程,总共形成了从单位层面到预算、财务收支、资产管理、基本建设、政府采购、专项和科研、合同管理等七个业务层面,以及内部监督层面的75个规章制度,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基本建设管理等三个方面的56个业务流程图,预算业务、财务报销业务、基建修缮业务和其他一般业务的22张工作表单,以及通用版和项目版2个财务报销实用手册,并将上述材料汇编成第一版的《上海师范大学内部控制规范实用手册》。

(供稿、摄影: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