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校领导集体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4〕5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校党委书记陆建非详细解读了《实施意见》中“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工作”“健全党委与行政议事决策制度”等内容。他认为,第一,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符合我国国情和高等教育发展规律,是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内容。第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高校治理的法理基础,对党委10项工作任务的概括准确把握了党委的职责定位,对健全和完善党委领导的内容和途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第三,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党委书记要定期与校长沟通,互相信任、互相适应、互相包容、互相尊重、互相合作,重大事项决定前充分酝酿沟通,及时交流工作情况,全力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第四,党委书记要成为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不断提升文化内涵和党性修养,把方向、抓大事、管干部,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及组织上的保障。
校长朱自强对《实施意见》谈了自己的认识。他认为,当前,高校面临许多新情况新挑战,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繁重,进一步强调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十分必要,这是党对高校领导的根本制度。《实施意见》对校长的职责定位进一步明确,有效区分了校长和党委的工作职责,便于实际工作的开展。校长要在党委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做好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在重大事项决定前,要多听取党委领导班子的意见,争取工作上的支持。他强调,校长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充分听取和尊重班子成员、专家学者和师生员工的意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会上,与会其他校领导围绕《实施意见》对党委和校长职责分工的区分、对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的意义等方面谈了学习体会。大家认为,经过实践证明,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对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对高校的领导,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促进高校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必须毫不动摇、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会议要求修订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
(供稿:学校办公室)
校党委书记陆建非详细解读了《实施意见》中“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工作”“健全党委与行政议事决策制度”等内容。他认为,第一,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符合我国国情和高等教育发展规律,是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内容。第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高校治理的法理基础,对党委10项工作任务的概括准确把握了党委的职责定位,对健全和完善党委领导的内容和途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第三,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党委书记要定期与校长沟通,互相信任、互相适应、互相包容、互相尊重、互相合作,重大事项决定前充分酝酿沟通,及时交流工作情况,全力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第四,党委书记要成为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不断提升文化内涵和党性修养,把方向、抓大事、管干部,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及组织上的保障。
校长朱自强对《实施意见》谈了自己的认识。他认为,当前,高校面临许多新情况新挑战,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繁重,进一步强调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十分必要,这是党对高校领导的根本制度。《实施意见》对校长的职责定位进一步明确,有效区分了校长和党委的工作职责,便于实际工作的开展。校长要在党委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做好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在重大事项决定前,要多听取党委领导班子的意见,争取工作上的支持。他强调,校长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充分听取和尊重班子成员、专家学者和师生员工的意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会上,与会其他校领导围绕《实施意见》对党委和校长职责分工的区分、对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的意义等方面谈了学习体会。大家认为,经过实践证明,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对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对高校的领导,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促进高校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必须毫不动摇、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会议要求修订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
(供稿:学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