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小学音乐教育 我校成立“音乐教育合作联盟”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作者:超级 Account发布时间:2009-04-17浏览次数:992




    4月16日下午,本市14所具有艺术教育特色的中小学负责人来到我校,与音乐学院签署了“上海师范大学音乐教育合作联盟”协议书。

    签约仪式上,副校长李和兴宣布合作联盟正式成立,并与上海市艺教委秘书长梁建敏共同为合作联盟揭牌。副校长丛玉豪对合作联盟的成立表示祝贺,并希望合作联盟能对音乐学教育高地建设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整合资源、提升内涵、促进教改、办出效果、做出实绩。

    我校音乐学院负责人和合作联盟理事单位代表、上海市教育学会中小学音乐教学专业委员会、上海音乐家协会、上海市艺教委有关负责人分别在仪式上发言。与会有关领导为合作联盟理事单位授牌。

    “上海师范大学音乐教育合作联盟”是在我校音乐学本科教育高地建设项目框架下的教学与科研专门机构。合作联盟将秉持“合作”、“分享”、“共赢”的宗旨,搭建起一个有利于大中小学间沟通与合作、共享教育资源,促进中小学音乐课程教学改革和音乐教师教育的工作平台。

    我校音乐学院作为合作联盟的主办单位,本着服务中小学音乐课程教学的工作理念,为参与“合作联盟”的中小学提供菜单式服务项目。项目包括:定期组织学院所属的交响乐团、铜管乐团、民族乐团、合唱团、手风琴乐团等合作联盟学校进行巡演,以丰富中小学的课余文化生活,提高他们的艺术审美素质;举办以“音乐教师专业技能培训”、“音乐课程教学研究”为主题的系列讲座,提供教育硕士(音乐教育)学历进修机会为合作联盟所属学校音乐教师专业发展提供支持。合作联盟参与各方也将根据自己学校的音乐教育特色,相互提供音乐教育资源,分享音乐教学改革的成功经验。

    同时,音乐学院在负责合作联盟的日常工作以及服务中小学音乐教育的过程中,也将深入了解中小学音乐教学课程改革实际,从素质教育的目标出发,完善音乐教师教育的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培养更多高质量的中小学音乐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