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教育新闻网:上海高校首例“大学生实习期意外伤害保险”出炉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9-05浏览次数:1916


来源:上海教育新闻网 2013年9月4日
标题:上海高校首例“大学生实习期意外伤害保险”出炉
记者:刘晓晶


        本网讯(记者 刘晓晶)新学年伊始,为保障大四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上海师范大学特别为2010级本科生集体购买了“大学生实习期意外伤害保险”,这一保险在上海高校内尚属首例。

        记者今天(9月4日)在上海师范大学官方网站上看到了《“大学生实习期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公示》,公示显示:保单的项目包括:意外身故保险金、意外残疾保险金、意外烧烫伤保险金,每份人身意外保险金额为8万元。

        据了解,与校园生活相比,实习环境的风险相对较大。学校、实习单位以及学生家长都很担心:学生在实习场所一旦发生意外,谁来负责这一问题。

        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对实习生身份没有明确界定,学生在实习场所一旦发生意外,学生权益得不到有力保障,给学校和实习单位也造成不良影响。为安全起见,在一些风险较大的行业里,实习单位多安排给学生一些以“观摩”为主的实习项目,亲自动手实践的工作就难以参加,实习的意义和作用因此大打折扣。 

        上海市大学生在学校可以自愿参加上海市高校学生“学程无虑”保险计划,那么大学生在实习期间是否可以有实习保险呢?

        为此,上海师大教务处与新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进行了多次探讨、洽谈。最终确定,由学校出资,向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为即将参加实习的每位学生购买一份“大学生实习期意外伤害保险”,明确保障大学生在实习场所内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的保险责任。

        “大学生实习期意外伤害保险”是上海师大与新华保险共同推出的第一份由学校“买单”、为大学生在实习场所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提供保障的保险计划。随着“大学生实习期意外伤害保险”计划的启动,学校将会密切关注此项保险计划的实施,并根据实习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情况,对此项保险计划进行补充和完善,为学生在实习过程中提供更为全面而切实的保险保障。 

        据悉,上海师大此次参保学生人数共5千余人,教务处根据各学院专业实习期的不同安排,确定了两个保险期,分别是:2013年9月1日~2014年2月28日;2014年1月1日~201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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