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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 2007 〕 34 号)和国务院《研究进一步做好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工作的会议纪要》的精神,进一步形成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选拔有志于长期从事教育事业、在人格学识方面适合从教的优秀学生,鼓励更多的优秀青年终身从事教育工作。特制定免费教育师范生招生录取实施办法:
一、报考条件
1 、凡具有上海市户籍的本市应、历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2 、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3 、身体要求:五官端正,无口吃。

二、招生专业和参考计划数

招生专业

文科(人)

理科(人)

学前教育

10

10

小学教育

10

10

英语(师范)

5

5

汉语言文学(师范)

10

 

思想政治教育

5

 

历史学(师范)

5

 

地理科学(师范)

5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10

物理学(师范)

 

5

化学(师范)

 

5

生物科学(师范)

 

5

总计

50

50

三、咨询、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 、地点:桂林路 100 号(徐汇校区内)。
2 、咨询时间: 3 月 15 日 。
3 、报名时间: 3 月 22 日 。
报名时须携带、出示(原件):
1 、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及 2008 年上海市高考报名号。
2 、近期同一底片免冠一寸报名照 2 张。
3 、中学盖章的《 2008 年上海师范大学免费教育师范生报名推荐表》。报名推荐表下载时间: 3 月 12 日 — 21 日在我校网站上( http://ssdzsb.shnu.edu.cn )。
四、选拔时间、地点及内容
1 、文化考试时间: 3 月 29 日 。
文化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及综合卷。
2 、面试资格确定:
我校将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结合中学推荐意见,择优选取具有面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将于 4 月 2 日 在校招办网页上公布。
3 、面试时间: 4 月 5~6 日。
面试内容:普通话、表达能力、师范生基本技能、心理测试等。
五、录取办法和要求
1 、签约时间:符合要求的考生于 4 月 12 日 到我校确定专业并签约。
2 、高考填报志愿及录取要求:签约考生必须在秋季高考提前批 A 志愿(第一志愿)的第一专业中填报我校并填写所签约的专业,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上海市公布的第二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录取签约专业。
六、免费教育师范生待遇和义务
1 、免费教育师范生在四年修读年限内免缴学费、住宿费,并领取生活费补助,同时可享受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
2 、免费教育师范生应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 10 年以上。毕业时由上海市教委根据本市中小学教育需求情况统筹安排,到本市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教育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 2 年。
3 、免费教育师范毕业生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免费教育师范生毕业后经考核符合要求的,可录取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学习专业课程,任教考核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的,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具体内容详见《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
七、收费标准
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规定标准收取考试费。
八、组织管理机构
免费教育师范生的选拔录取工作在校招生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学校招生监察小组全过程参与,认真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九、校招生办咨询电话: 021-64322695
校招生办网址: http://ssdzsb.shnu.edu.cn
十、监督电话: 021-64322204

上海师范大学
2008—03—12

上海师范大学2008年免费教育师范生招生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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