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和云南省教育厅等签署新一轮教师培训合作协议

发布者:新闻中心作者:发布时间:2018-11-26浏览次数:2028


11月23日上午,“上善”系列云南地区教育助学信托计划第二期合作协议签署仪式在云南省教育厅举行,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与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办、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新一轮《云南贫困地区教师来沪培训项目合作协议》。校教育发展基金会、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办、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浦发银行昆明分行等相关领导和代表出席会议。

校总会计师、教育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曹光明表示,过去五年,通过大家的合作和努力,为累计近500位云南贫困地区教师提供来沪学习的机会,实现对云南省16个一级州/市的全覆盖,对所辖二级区/县的覆盖率接近70%。其中对8个少数民族自治州资助教师数量达到60%,极大地支持了当地少数民族地区的基础教育。在新的“五年计划”中,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聚焦教师能力提升,紧密对接云南省教育厅的发展规划,对云南省各个地区中小学分管教学的校级领导、分管学前教育的校级领导,以及中小学的英语、信息化、音乐、美术、体育等科目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批培训。作为培训方案的制定和策划方,我们还将选拔师生科研团队对于项目的开展情况、实施成效进行科学研究以期对项目提供更好的理论支撑和实践依据。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晓军表示,公司将继续从践行企业社会责任出发,引入社会资源,撬动社会资金。此次发起设立上善系列中西部地区教育助学慈善信托,共同资助开展第二期的云南教师来沪培训项目,资助金额500万元,旨在为更多云南贫困地区的教师提供来沪培训的机会。

云南省教育厅厅长周荣对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与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实施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表示感谢与肯定。同时,也对第二个“五年计划”提出了一些期待与建议:希望新的培训计划的资源能够向民族贫困地区倾斜,加强民族贫困地区教学点以及“直过民族”区域学前教育校长教师的培训,助力解决云南民族地区基础教育最后一公里的难题。

早在2014年,由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负责实施的《云南贫困地区中小学教师来沪培训项目》正式启动。五年来,为大约500位云南贫困地区教师提供了来沪培训学习的机会。国家级培训的标准,创新设计的培训方案,涵盖一周集中培训和一周基地学校教学实践。在培训课程的设计上不仅包含专家解读、理论科研知识的学习,还创新地引入了到基地学校跟岗实践“影子校长”等课程,将理论和实践有机结合,受到了培训教师的充分认可,均表示受益匪浅,也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肯定和极大关注。

此次合作协议的签署是一个充满着期待的开始,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将与各签署方加强沟通,深入合作,以更好地履行职责,切实实现扶贫助学目的,全面提升扶贫助学效果,为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贡献力量。

  

(供稿、摄影:校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