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上海师范大学应用文科振兴计划》各类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学校办公室作者:公磊发布时间:2018-07-24浏览次数:1049

各有关学院、部门:

 为贯彻校第七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关于实施〈上海师范大学应用文科振兴计划〉的决定》(校党委发[2014]11号),现启动《上海师范大学应用文科振兴计划》新一轮建设期有关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的原则与要求

 1、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我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

 2、聚焦国家和区域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根据国务院批复的《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围绕上海建设“卓越全球城市”及“长三角一体化”等重点研究领域。

 3、坚持“成熟一个,启动一个”的原则进行资助支持,宁缺毋滥。

 4、原则上,每一类建设项目按照所属一级学科只能申报一项;一位负责人只能申报一类建设项目。已列入上级主管部门各类建设计划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5、每类建设项目的研究成果必须标注“上海师范大学应用文科振兴计划资助项目”。

 6、学校定期组织专家对各类建设项目进行年度和中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视具体情况减少或停止资助。

 二、建设项目类别及要求

 (一)建设项目类别

 本次应用文科振兴计划建设项目分为五类:新型智库、发展报告、工作坊(跨学科创新平台)、特色数据库和决策咨询培育项目。

 (二)申报要求


 ★ 新型智库

 1、申报条件

 (1)所申报智库研究领域明确,研究特色突出,符合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需求,具有可持续发展潜力。

 (2)智库负责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所申报智库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威望、一定的社会影响力、较强的决策咨询研究能力和组织动员能力。

 (3)有相关的研究院(所)、研究基地、研究中心等机构支撑,有一支研究基础扎实、研究方向聚焦、富有创新精神和决策咨询能力的研究团队。团队成员应在10人以上,其中本校成员所占比例不低于50%。

 (4)近三年(2015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在同一研究领域,已承担政府部门或相关行业的决策咨询研究任务,已向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含省部级)提交3篇以上决策咨询研究报告且至少有1篇被采纳或获省部级以上领导(含省部级)批示。

 (5)其他条件:

 1) 健全的组织架构和治理机制;

 2) 多层次的学术交流平台和成果转化渠道;

 3) 功能完备的信息采集分析系统;

 4) 良好的国际交流合作基础等。

 鼓励跨学科、跨学院组建智库研究团队,协同攻关;鼓励联合相关政府部门、科研单位、社会组织等组建新型智库研究队伍,广泛聚集各类智慧要素和创新要素,提升智库建设的实践性、创新性和应用性。

 2、建设要求

 (1)每年举办不少于1次的“智库主题论坛”。围绕智库研究领域,结合重大热点问题,每年定期举办智库主题论坛,通过战略对话会、时政讲坛、学术前沿报告等活动,及时将研究成果和政策解读推介给政府、社会。

 (2)定期报送《智库工作简报》和《智库专报》。其中,《智库工作简报》每季度1期,每季度的第3个月底报送社科处;《智库专报》每年不少于10篇,自行或通过社科处向国家社科规划办《成果要报》《教育部简报(高效智库专刊)》、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专家反映》《决策参考信息》《调研专报》和《智库战略观察》等专报报送(自行报送的,需同时抄送社科处备案),每年被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含省部级)录用或获省部级以上领导(含省部级)批示不少于3篇。

 (3)积极向《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社会科学报》《经济日报》《解放日报》《文汇报》等几大报纸理论版面投送并发表研究成果,每年刊发不少于6篇。

 (4)有针对性地与国外著名高校、研究机构以及知名智库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为智库的发展争取更多的优质智力资源;同时向海外“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

 (5)鼓励定期、连续出版、发布发展报告和学术刊物。

 3、经费资助

 新型智库每年资助50万元,建设周期为两年。


 ★ 发展报告

 1、申报条件

 (1)申报者围绕“卓越全球城市”和“长三角一体化”等主题,结合自身研究领域,确定发展报告的具体选题。

 (2)负责人在所申报研究领域具有较为深厚的学术积累和较高的学术水平,前期成果得到本领域同行、实际应用部门的好评。

 (3)近四年(2014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以下同)在同一研究领域,已承担政府部门或相关行业的决策咨询研究任务,且至少有1篇决策咨询研究报告被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含省部级)录用或获省部级以上领导(含省部级)批示。

 2、建设要求

 (1)每年出版高质量发展报告1部。发展报告要求主题突出,观点鲜明,论据充分,资料翔实,数据准确,逻辑严密,方法科学,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和前沿性。

 (2)积极向国家社科规划办《成果要报》《教育部简报(高校智库专刊)》、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专家反映》《决策参考信息》《调研专报》和《智库战略观察》等内参报送系列决策咨询专报,每年不少于3篇,且每年被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含省部级)录用或获省部级以上领导(含省部级)批示不少于1篇。

 (3)积极向《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社会科学报》《经济日报》《解放日报》《文汇报》等几大报纸理论版面投送并发表研究成果,每年刊发不少于1篇。

 3、经费资助

 发展报告项目每年资助10万元,建设周期为四年。


 ★ 工作坊(跨学科创新平台)

 1、申报条件

 (1)研究领域明确,研究特色突出,以问题为导向,强调跨学科合作,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

 (2)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8年9月1日后出生),治学严谨,品德高尚,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学科凝聚力,在所申报研究领域有较为深厚的学术积累和一定的学术影响力,具有国际视野和进行国际学术对话交流的能力。

 (3)负责人近四年内主持过(含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优秀成果奖项,或者至少2篇专报被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含省部级)内参录用或获省部级以上领导(含省部级)批示。

 (4)已经形成至少跨两个一级学科、成员稳定、不少于5人且具有开放性的跨学科研究团队;同时,根据研究主题的需要,能聘请国内同行专家、跨学科专家以及国际知名学者参与工作坊活动。

 2、建设要求

 (1)每年定期举办主题明确的跨学科学术活动不少于两次,每次均要有详细的文字记录。

 (2)聚焦工作坊研究领域,发表B类以上(含B类)学术论文,每年不少于2篇。

 (3)围绕跨学科研究领域,积极申报高层次研究项目。建设周期内,新增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或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项目2项或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项,同时积极组织申报相关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和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

 (4)定期出通讯,或办工作坊(跨学科创新平台)网站,或工作坊(跨学科创新平台)微信公众号,并借助国外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推介工作坊(跨学科创新平台)研究讨论形成的成果。

 3、经费资助

 工作坊(跨学科创新平台)每年资助经费10万元,建设周期为四年。


 ★ 特色数据库

 通过加强特色数据库建设,为文科科研提供有力的数据和方法支撑,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和学科发展水平。

 1、申报条件

 (1)建设目标明确,特色鲜明,符合国家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2)依托学科为我校优势学科、特色学科或新兴交叉学科;所在学院、学科已经培育,具有较好的建设基础和发展潜力,预期能够在国内产生明显优势;具有一定面积的研究场所和可行的研究实验条件;有比较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治理架构。

 (3)数据库负责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所申报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学术影响力;具备承担国家、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的能力,能够广泛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

 (4)有一支学术水平高、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敢于创新、团结协作的优秀研究团队;有一支稳定、高水平的研究、实验技术和管理人员队伍。

 2、建设要求

 (1)特色数据库建设项目应以历史文献、档案、古籍资料、社会调查数据、实验数据等为依托,以问题为中心,打破学科界限,体现大数据的思维和方法,并与已有数据库形成错位,突出重点和特色。

 (2)依托已有的科研活动,在充分利用已有数据的基础上,加大原创数据的采集和整理,并以先进技术进行组织和分析。

 (3)注重兼容性和开放性,建成的数据库要便于动态更新和多用户访问,能够面向校内外公开共享,发挥科研活动服务社会的功能。

 (4)应积极吸收学生参与,通过数据库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促进人才培养机制创新,发挥科研活动在创新人才培养中的作用。

 特色数据库建设项目一旦立项,项目负责人及其所在学院需与学校签订具体建设任务书和知识产权协议。

 3、经费资助

 特色数据库建设项目每年资助经费40万元,建设周期为四年。


 ★ 决策咨询培育项目(卓越全球城市研究系列)

 决策咨询培育项目是作为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基地专项决策咨询项目的培育,要求如下:

 1、选题要求

 选题应严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推进“卓越的全球城市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这一研究方向。

 2、课题成果要求

 (1)高质量决策咨询研究报告1份,字数在1.5万字以上。

 (2)积极向国家社科规划办《成果要报》《教育部简报(高校智库专刊)》、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专家反映》《决策参考信息》《调研专报》和《智库战略观察》等内参报送专报不少于3篇,被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含省部级)内参录用或获省部级以上领导(含省部级)批示不少于1篇。

 (3)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社会科学报》《经济日报》《解放日报》《文汇报》等几大报纸理论版面发表研究成果,不少于1篇。

 3、经费资助

 决策咨询培育项目资助经费3万元/年,建设期为一年。


 三、其他注意事项与要求

 1.申请人根据上述各类建设项目的要求自行组织和选择要申报的建设项目,并到本通知后的附件中下载相应的《申报书》(附件1-5)和《上海师范大学预算评审申报文本(2019)》(以下简称《预算评审申报文本》)(附件6),首先认真学习《上海师范大学应用文科振兴计划》(附件8)以及申请书前面的“填表说明”,并仔细阅读《申报书》后面的“申请者承诺”栏目,同意的请按照要求填写《申报书》,并亲笔签名。

 2.上述各类建设项目的《申报书》和《预算评审申报文本》一律用计算机如实填写,再用A4纸双面 打印、复印,左侧分开装订,各一式 五 份(含一份原件,《预算评审申报文本》附在相应的《申报书》后面)。

 3.各类建设项目《申报书》的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和关键;经费预算须认真填写《预算评审申报文本》,经费的预算要细致、周全,具有可操作性,特别是《预算评审申报文本》后面的“项目绩效目标分解表”和“项目实施内容资金测算明细表”更要细化。此《预算评审申报文本》是作为市财政预算入库专家评审的重要文件,务必重视。

 4.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10日(周一)下午4:30 ,请各学院、部门统一将本单位的《申报书》和相应的《预算评审申报文本》收齐,用《应用文科振兴计划各类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7)汇总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一并交社科处。同时将《申报书》、《预算评审申报文本》和《各类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发送至gonglei827@shnu.edu.cn。

 5.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社科处联系:

 联系人:公磊    电话:64321527    E-mail:gonglei827@shnu.edu.cn。




 社科处

 2018年7月23日


附件:

 1、上海师范大学应用文科振兴计划新型智库建设申报书.doc

 2、上海师范大学应用文科振兴计划发展报告项目申报书.doc

 3、上海师范大学应用文科振兴计划工作坊申报书.doc

 4、上海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特色数据库建设项目申报书.doc

 5、上海师范大学应用文科振兴计划决策咨询研究培育项目申请书.doc

 6、上海师范大学预算评审申报文本(2019).doc

 7、上海师范大学应用文科振兴计划各类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8、上海师范大学应用文科振兴计划.doc